1. 定义
1.1. 「BFM」指BFM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 / BaiFo.Me Limted / www.baifome.com / www.baifo.me
1.2. 「星级进口商」指已与「BFM」签定任何「星级进口商服务协议」的公司/人仕。
1.3. 「平台」指「BFM」所提供给「星级进口商」作跨境电子商贸之平台。
1.4. 「国家」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(为免疑问,包括台湾地区、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特别行政区)、印度、美国、英国及有关商品之发售地、推销地、发布地之地域或国家。
1.5. 「服务」指「BFM」向「星级进口商」提供一切在线及线下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代营运服务及第三方服务。
1.6. 「客服VIP」指「BFM」向「星级进口商」所指派履行「星级进口商服务协议」内容的团队/人仕,沟通及对接渠道为微信及/或电邮。
2. 自动清理库存
2.1. 如「星级进口商」在「星级进口商服务协议」服务期内想取回存放在「BFM」而未被销售出的商品、退货商品及/或库存商品,「星级进口商」将需在服务期完结前以书面形式向「BFM」申请有关要求。申请流程:「星级进口商」需按照「BFM」在香港政府公司注册处上的记录的注册地址,寄出含有「星级进口商」公司抬头的书面申请书,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需取回的库存量、商品名称和收货地址,最后向「客服VIP」发出有关申请信息。「BFM」收到书面申请书及确认「星级进口商」信息无误后,即可于大约两星期内安排物流将库存寄回「星级进口商」所提供的收货地址,「星级进口商」需承担运送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。
2.2. 如「BFM」在服务期完结后的一个月内未收到「星级进口商」有关取回商品的书面操作指示,则表示「星级进口商」同意「BFM」将有关商品清理,亦同意有关商品的拥有权及利益无偿转让与「BFM」,亦同意「BFM」不需要为此等行为及转让对「星级进口商」负责。清理有关商品的服务费用将会以「星级进口商服务协议」总额除以服务日数乘以处理时间(不足一天以一天算)来计算。